欧洲领导人还得想好怎样对待英国和丹麦等无意采用欧元的欧盟国家。
英国曾拒绝将该国银行的监管权交给某家欧洲监管机构。这正是2011年成立的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相对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未获其他欧盟国家支持的情况下实现欧元区的进一步融合,有可能迫使它脱离过去几十年作为其存在基础的法律和制度框架而制定一套新的框架。这个新框架的效力将不及有整个欧盟参加的联盟。
比如,即使成立了欧洲银行业联盟,在不包括英国的情况下,这个联盟仍将容易受到英国某家银行破产的冲击。如果其他国家的大型金融机构为逃避欧元区更严格的体制而横渡英吉利海峡,那么受冲击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欧元区加深一体化还面临着来自内部的挑战。欧元区各机构服务的联盟远远谈不上是真正的联邦。穷国与富国在金融财富方面情况各异,将需要用更高层次的民主问责来加以节制。
欧盟领导人无法沿用美国或瑞士等联邦的蓝图,因为这些联邦的组成实体从未享有过欧盟成员国所习惯的那种民族自治。一位接近欧元区未来设计讨论的欧盟高级官员说,必须要发明一个新型联邦制度。
欧盟的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与联邦国家的行政当局并不对等。委员会的成员是由欧盟成员国提名、然后经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批准的。另外,虽然它有权提出法律议案,但其职责还包括充当欧盟国家经济和竞争政策的中立仲裁者。
阿姆斯特丹德伊森贝赫金融学院(Duisenberg School of Finance)院长、前荷兰财政部官员舍恩马赫(Dirk Schoenmaker)提议,欧盟委员会应当变得更像是一个真正的政府,有一个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由总统任命内阁,内阁当中有一位财政部长有权对超支的政府实施制裁。
其他人则认为,预算控制权应当保留在欧元区各国财政部长或领导人手中,各国赤字是否通过发行欧元债券弥补,将由他们来批准。
欧洲议会也有同样的问题。虽然欧洲议会在欧盟层面的立法权一直在增加,但很少有欧洲人将其成员视为自己在布鲁塞尔的代表。他们觉得,如果说有人在代表他们的话,那就是定期在布鲁塞尔开会做出重大决定的本国部长或领导人。
萨皮尔提出,应由欧元区各国议会的财政委员会组成一个特别议会,为影响欧元区的各项决策赋予法律上的正当性。
Gabriele Steinha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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