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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增速超300%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P2P指网络人人贷款。这种模式的具体借贷方式为,注册后网站对个人进行身份认证后,即可发布借款需求,包括金额和利率。一般来说,借款方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和借款的迫切程度设定借款利率。
51资金项目网2013/07/17 20:36:48查看回帖 收藏此文

P2P(person to person)指网络人人贷款。这种模式的具体借贷方式为,注册后网站对个人进行身份认证后,即可发布借款需求,包括金额和利率。一般来说,借款方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和借款的迫切程度设定借款利率。

P2P增速超300%

在资金高收益和短期小额贷款需求日益增长的催生下,众多的新P2P公司不断冒出,成交量也同步出现大幅增长。

宜信发布的《白皮书》数据显示,2012年年末,P2P贷款服务平台超过200家,可统计的P2P平台线上业务借款余额将近100亿元,投资人超过5万人。若是加上尚未统计的P2P平台线下业务,其借贷余额和投资人数还将倍增。来自安信证券的一份报告显示,2012年整个网络借贷行业的成交量达200亿元;2013年,成交规模预计达到600亿元。

国内的P2P网贷公司兴起于2007年,而在最近两年,这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借贷平台数量呈现出“几何式”暴涨。与2007年相比,P2P网贷目前的市场交易量增长约10倍。还有数据表明,国内平均每天都有一两家平台上线,预计到2014年,整个P2P网贷平台将超过1000家。截至今年1季度,国内已经至少有132家P2P借贷机构,不仅涌现出拍拍贷、宜信等创业型公司,也不乏平安集团下属的网络投融资平台——陆金所、证大集团下属的互联网微金融服务平台——证大e贷等“大佬”旗下企业。

利率不超过银行4倍 服务中小企业

从一些P2P网站上看到,这些利率从3%~24%不等。而有闲钱的投资人就会根据这些金额和利率去投标。一旦获得系统审核后,双方便可实现借贷。有闲置资金的人,可提供小额无抵押贷款。而相关的网络平台则是负责对借贷双方进行审核,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这种操作模式依据的是《合同法》,其实就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合法的。

拍拍贷的联合创始人胡宏辉曾这样界定自己公司的商业模式:只是中介,并非银行。这家2007年起步于浦东张江的企业,在去年4月正式从“上海厦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为上海首家P2P网络贷款中介平台,经营范围也同步完成了变更和规范。

拍拍贷的网站首页,一眼就能看到一排“借款人”列表,上面写着借款原因、借款金额、预期年利率、借款期限,旁边还附有这个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借款进度以及完成投标笔数。谁要是“看中”了借款人,注册一下就可以充当一把“投标人”的角色。“拍拍贷”限定的借款额度为3000元至50万,借款期是6至12个月不等。“借款人”要拿到钱款,得通过注册、网友投标和网站审核等“关卡”。网站上也同时标明:“拍拍贷由第三方平台支付宝进行资金管理,既不吸储,也不放贷。”

“金融信息服务”的定位,为P2P信贷模式打开了一道落地的“大门”,也让众多国内P2P网站创始人心中悬着的大石头落了下来。在业内人士看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借贷环节中,由网络充当中介的角色。借助着互联网的优势,P2P网贷具备审批快、手续简单等优势。相比以银行为主要渠道的传统借贷,这种模式可以 “对接”更为多元的融资需求,尤其是一直存在融资难问题的中小企业。

大跃进后暴露风险

或许正是由于过快的发展速度,P2P网贷这把疯狂的“虚火”把行业中的各种风险一下子集中暴露了出来——门槛过低、缺乏标准。从去年开始,一股“倒闭潮”突然袭来,众贷网、安泰卓越、优易网等轮番上演了网站无法登录、创始人失去联络、第三方支付账户的钱全部被提走。

“由于网络信贷过去几年一直处于自我发展、自我摸索的过程,网络信贷出现了一些不利于行业发展的现象。有些网络信贷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急功近利,导致出现了部分危害行业总体形象和声誉的事件。”拍拍贷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淘汰掉一批经营不善、违法犯罪的网站,随着征信系统、监管系统的不断完善,或许将来会出现一些成熟的、有实力的P2P公司。”

在业内专家看来,目前,“征信信息”的获取是国内P2P信贷行业面临的最大难题。

为此,不少P2P企业已经自发行动起来。去年年底,陆金所、拍拍贷、融道网、资金管理网、诺诺镑客、财安金融、维诚致信、融360、你我贷和畅贷网等 10家网贷企业,组建了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今年5月,这个联盟宣布筹建网络信贷资信平台,联盟内的网贷企业可以共享逾期信息。就在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旗下上海资信推出了全国首个基于互联网的专业化信息系统,用于收集P2P网贷业务中产生的贷款和偿还等信用交易信息,向P2P机构提供查询服务。这就意味着P2P借贷信息有望纳入央行征信系统,推动“征信难”问题的解决。

P2P网贷的“求”监管只是互联网金融管理的一个缩影。除了P2P之外,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新型电子货币等新型金融模式层出不穷,这无疑给金融监管的创新提出了考验。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表示,互联网业务的风险管理,包括信息透明度等确实值得关注,“我们正在着手出台电子银行的法律法规,建立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文章来源:51资金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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