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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预发行试点今日启动 交易门槛100万元

今年3月22日,财政部、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国债预发行业务的基本原则。7月8日,三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7年期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明确7年期国债作为首批开展预发行试点的券种。
51资金项目网2013-10-10 15:17:53查看回帖 收藏此文

核心提示:今年3月22日,财政部、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国债预发行业务的基本原则。7月8日,三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7年期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明确7年期国债作为首批开展预发行试点的券种。9月26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国债预发行办法》

10日,继贷款利率下限取消、国债期货重启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之后,中国金融市场又迎来了一项新的创新举措—国债预发行的正式落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日前公布,2013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将于10月10日、11日、14日和15日在该所交易系统开展国债预发行交易。这是我国第一只进行预发行交易的债券。

本期国债期限为7年,预发行交易证券简称为WI132007,证券代码为751800;此次预发行交易采用收益率申报,基准收益率为3.992%,参考久期为6年。本期国债招标日为10月16日。

所谓国债预发行,是指以即将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为标的进行的债券买卖行为,也就是在国债正式招标发行前特定期间买卖双方进行交易,并约定在国债招标后按约定价格进行资金和国债交收的交易行为。

实际上,从境外经验来看,国债预发行业务在成熟市场非常普遍,是各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完善国债市场化发行制度的重要配套举措。

有市场人士指出,国债预发行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直接作用:一是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国债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二是国债承销商可以提前将国债销售出去,有助于其锁定客户认购意向,提高国债投标的准确性,降低国债承销风险;三是投资者可以间接参与国债发行过程,提前锁定投资收益。

国债预发行在我国酝酿多年,进入2013年则不断提速。今年3月22日,财政部、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国债预发行业务的基本原则。7月8日,三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7年期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的通知》,明确7年期国债作为首批开展预发行试点的券种。9月26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国债预发行办法》(下称《办法》)。

在投资者准入上,由于国债预发行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比普通国债现券交易的风险相对较高。基于此,《办法》将国债预发行交易的参与者限定为两类投资者:一是可参与上交所债券交易的机构投资者,二是符合上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专业投资者。

与此同时,《办法》规定只有国债承销团成员可以在国债预发行交易中净卖出,一般专业投资者不能净卖出,也就是只能先买入再卖出。此外,国债预发行交易申报须为1000手(100万元面值)或其整数倍,起点门槛较高,以确保参与者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除了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办法》还引入以下三大风控措施:一是引入价格区间控制,采用价格申报的,交易价格不能超过该期国债理论估值上下3元;采用收益率申报的,收益率不能超过该期限国债到期收益率上下75个基点,防范国债预发行交易大幅偏离合理基准。

二是限定市场规模上限。国债承销团甲类、乙类成员净卖出额度分别不得超过当期国债当次计划发行量的6%和1.5%。如市场合计净卖出余额达到当期国债当次计划发行量的60%(首次发行国债)或100%(续发行国债),上交所可以暂停接受国债承销团成员的净卖出申报。

三是实行保证金制度。试点期间履约保证金比例暂定为10%,用于防范到期履约风险。

四是充分的信息披露。国债预发行交易期间,上交所每日末及时披露全市场国债预发行交易净卖出状况,便于市场参与者自行进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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