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起,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中开始执行,该条例取消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强制结汇的要求,同时简化了海外直接投资的审批程序,加强了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业内人士表示,新《条例》有助于减轻外汇储备激增带来的压力,同时有助于遏制热钱的流入。 此前,我国执行强制的结汇制度,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为了维持稳定的外汇储备,出口企业的外汇收入除保留一定额度外,要按规定进行结汇,这部分外汇又将卖给央行形成外汇储备。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收支出现双顺差,外汇储备总量迅猛提高,不利于抑制通胀压力,同时将弱化货币政策效应。截至6月底,我国第二季度外汇储备较第一季度增加1266亿美元,达到1.8088万亿美元,排名全球第一。 新《条例》取消了强制性结汇要求,境内机构可以保留外汇收入。同时,取消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允许外汇收入存放境外。 广东科德证券分析师王泽辉表示,取消强制结汇,将减轻结汇压力,一部分企业可根据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判断,选择是否将外汇收入换成人民币,或者将外汇资金留在海外寻找更好的投资机会,从目前来看,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是否会改变,还有待于观察。随着结汇额度的减少,将影响到结汇银行的收入,如有大批结汇业务的中行,可能会受到负面冲击。 同时,新《条例》也大大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具有真实和合法的交易基础,规范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管理,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和结汇资金应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和违法流向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王泽辉表示,取消强制结汇更有助于监测热钱,如果企业结汇大量减少,大批通过贸易渠道流入的热钱结汇就很容易监测到,有助于遏制热钱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