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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网站周四报导,为打击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资本外逃,中国政府已经加强对出口商海外应收帐款的监控。
报导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简称:外管局)表示,将要求出口商从下月开始报告商品发货后超过90天的海外应收帐款。
报导表示,从12月1日起,若延期收款时间预计将超过一年且延期收款规模超过500万美元的,出口商必须向外管局报告。外管局还将对那些公布延期应收帐款在总出口收入中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公司进行调查。
报导称,外管局表示,上述规定将加强对出口商海外应收帐款、跨境贸易活动及其资金流动真实性和一致性的监督和管理。
该报网站称,经济学家表示,上述举措凸现出国家领导人对潜在资本外流的担忧。 |